与家乡的美食相遇作文600字

来源:笔趣写作网 2.08W

“老板,一份杂格。”

与家乡的美食相遇作文600字

“老板,来碗杂格,少放粉条,多放萝卜啊!”

“老板,一碗杂格,俩油条,打包带走。”

……

“得嘞,里面坐!”

我老家的早晨,就是在这一声声叫卖声中醒来的,亲切的家乡话,勾起了我对杂格的无限回味。杂格是我们老家最火爆的小吃,一家家店铺遍布大街小巷,吃杂格的人络绎不绝,真可以用一派繁华的景象来形容。

从小在老家长大的我,对杂格是一见钟情,情有独钟,念念不忘。

每次回老家,早上我必不可少的要去吃一碗杂格。刚到杂格铺的门口,它特有的香味迎着风、带着香就扑鼻而来,馋的我嘴里直咽口水,啊!这是我多么熟悉的味道,连脚都不听使唤地往里迈。

“老板,一份杂格。”话音刚落,只见老板拿起筷子,挑起锅里的粉条直接拖进碗里,上面再铺上几片萝卜,再舀一勺浓浓的汤汁,最后撒上緑色的香菜、棕色的猪血和红色的猪肉,这样一碗香喷喷的杂格就出锅了。端到自己的面前,再滴上几滴山西的老陈醋和辣椒油,碗里一片万紫千红,那滋味,真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吃杂格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夹起猪肉和猪血放入嘴中,嚼起来嫩嫩的,滑滑的;再来几片萝卜,萝卜才是杂格的精华所在,吃起来软而不粘,甜而不脆。老家有句俗语:“萝卜赛是小人参”。粉条也是杂格的主角,它如同调皮的孩子,在筷子上左右摇摆,一“吸溜”,一根根粉条便呼噜噜钻进嘴中,吃起来,Q弹有嚼劲。

杂格的绝配是油条或煎饼,将它们泡入碗中,浓郁的汤汁浸透它们的身体,夹起来放到嘴里,细细咀嚼,汤汁和面混合的香味儿在嘴里蔓延着,简直是人间美味!

说到这里,我想你也嘴馋了吧。欢迎你到我的家乡来做客,请你尝一尝这人间美食。

我热爱家乡的美食,虽然没有佛跳墙的昂贵,没有北京烤鸭的名扬天下,但它养育了我,养育了家乡的父老乡亲。

我爱家乡的美食,我爱生我养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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