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品梗概(精选15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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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写作品梗概

写作品梗概(精选15篇)作文

《王子复仇记》梗概

柯锦怡

在丹麦国的国王暴死后,奸臣波洛涅斯主张让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继位,先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此事悲愤不已。

不久后,先王的冤魂在半夜显灵,他告诉前来的哈姆雷特,他并不是意外身亡,而是被自己弟弟所杀害,希望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

与此同时,奸臣的儿子雷盖兹得到国王允许,高兴地去了法国巴黎。哈姆雷特也在这时装疯,又用“戏中戏”的方法证实了是克劳狄斯(叔父)杀了父亲。于是,他再次下定决心为父亲报仇。

哈姆雷特借这一次被国王招去时,杀掉了奸臣波洛涅斯,可不幸的是一一奸臣善良的女儿奥菲利娅也因此发疯了。

之后,克劳狄斯想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逃过了他的又一次计谋,还结识了挪威国王的儿子一一福京普拉斯。

在法国的雷盖兹听说了有关丹麦国王子和自己父亲的消息,便火速赶回了丹麦。可是,发疯的奥菲利娅却在兄长回来的第二天溺水身亡了。

没过几天,王子哈姆雷特就回到了故乡的家中。

在后来与视他为敌的雷盖兹比剑术时,哈姆雷特毫无防备地喝下国王给的毒酒,雷盖兹也意外的被浸过毒药的刀刃给刺中了,在临死前,哈姆雷特把国王杀死,又嘱咐说要让正义、勇敢的福京普拉斯继承王位。

就这样,哈姆雷特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也成功地推翻了奸王的统治。

篇二:写作品梗概

《战神卫青》梗概

一开始拿到《战神卫青》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其实是十分平静的。我以前也曾在其他书籍、文章中了解过卫青,但并不深入,只是知道他是汉朝的名将罢了。不过,当我仔细地阅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十分钦佩他。

卫青小时候身份低微,只是一个奴隶。其父郑季每天都让他放羊,全然不把卫青当自己孩子看。郑家之中与卫青同龄小孩也经常欺负他。

但卫青并没有气馁,他每日去放羊时都会练武,回家后也总是刻苦读书。稍大一些后,卫青便回到母亲身边,做了平阳府的骑奴,继续练武与读书。后来,汉武帝刘彻到平阳府时,发现卫青弓马娴熟,文韬武略,对他十分看重。之后,刘彻开始将卫青带在身边,视为心腹,共同谋划讨伐匈奴之事。

卫青认为匈奴对汉朝十分了解,而汉朝对匈奴的情况却不太清楚,便向刘彻请命去匈奴腹地了解敌情。刘彻对他这种不顾生死、深入虎穴的想法十分感动,便答应了他。卫青在匈奴学会了纯正的匈奴语,深入了解了匈奴,甚至劝降了匈奴的一个小部落——阿胡儿部,为日后讨伐匈奴奠定了基础。

后来,匈奴南下攻打汉王朝。刘彻任命卫青为车骑将军,统率一万人。刘彻派车骑将军卫青、骑将军公孙敖、轻车将军公孙贺、骁骑将军李广四路出发,抵御匈奴。其中卫青大获全胜,其他三路中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返。刘彻遂封卫青为关内侯。成为关内侯之后,卫青并没有懈怠,又与匈奴大战了几场,屡战屡胜。再后来,卫青又领兵远征大漠,把匈奴杀得溃不成军,使之不得不向西北迁移。

卫青极具战略眼光,目光也十分长远。书中对卫青有这样一段评价:“他谨慎而又从不怯懦,勇敢而又从不逞匹夫之勇,熟知用兵之道却又不拘泥于古法,灵活多变又极具战略,是任何人遇到都如同噩梦一般的敌人,是让对手夜不能寐的一个梦魇。”

卫青远征西北,班师回朝之后,很快便辞官去养老了,以免位高权重,卷入政治风波。

卫青死后,刘彻为了纪念他的赫赫伟绩,修建了一座阴山形状的墓冢。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卫青,一个不朽的传奇。虽然他曾只是一个地位低微的奴隶,只是一个饱受欺凌的私生子,却依旧长成参天大树,成为百官之首,成为抗蛮英雄。他不曾被挫折打倒,一直视艰难困苦为磨刀石。不自卑,不自贬。他是自强不息的楷模,是后世之典范。

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想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吧!

篇三:写作品梗概

从前,有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他是一个天生残疾患有血液病的男孩——小耳朵”但不知这是不是命运的安排,他认识了一个善良和蔼的“哥哥爸爸”——杨梵。

但不幸的是,杨梵的父母在领养小耳朵”回家的时候不幸遇难。于是,孤独的小耳朵被另外一家夫妇领养走了。

在小耳朵九岁时,他突然发病,那令人吃惊的六位数让那对夫妇抛弃了小耳朵……几天之后,小耳朵被哥哥杨梵领回家中,开始愉快地生活!

在这一年中,哥哥爸爸与小耳朵拉钩钩要求永远不分开,对着满天星星小耳朵许下了一个天真的愿望。杨梵带着小耳朵去了“好玩游乐园”这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但人们对小耳朱的嘲笑让他跌离谷底,伤心地哭了起来!杨梵十分无奈只好把小耳朵送回了家。

在接下来的日子中,小耳来见了与哥哥玩得很要好的朋友——秦遥。他时常在两人有难时提供帮助!与此同时,小耳朵也看见了哥哥的女朋友——梦源如姐。这是一个善良慈祥的姐姐!但是由于小耳朵的捣乱,哥哥的第一次求婚失败了……

杨梵发现小耳朵病情越来越严重,便卖了房子换了平房,为小耳朵凑手术费!就在住院前二个月,小耳朵与哥哥爸爸过了一个生日,他还送了一个沉沉的打火机给哥哥。

秋天到了,小耳朵开始化疗治病,本以上为治好了小耳朵的病,但半年后小耳朵开始发热晕了过去!

等软弱无力,临近死亡的小耳朵醒来时,他看到了哥哥爸爸。那是一个清晨,他询问哥哥天堂是什么地方?并感觉自己将要去那美丽而悠闲的世界。哥哥拉着小耳朵的手拉钩钩进行最后一次交易……

小耳朵缓缓闭上眼睛。25分零5秒后,小耳朵去了天堂……

篇四:写作品梗概

《童年》梗概

陶孙磊

阿廖沙三岁时,她的父亲在灰暗阴冷的房间中迎来了长眠,母亲带着他投奔到了她的外祖父家,外祖父以前是个纤夫,后来做了小业主,开了一家小作坊。而阿缪沙来到祖父家时,家业正在慢慢衰落,也正因为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格外的暴躁。而阿缪沙的两个舅舅,整天都在为了私吞阿缪沙母亲的嫁妆还有分家开作坊吵得不可开交。

阿缪沙从刚见到外祖父时,感到十分的不舒服,觉得外祖父的眼中充满了敌意,后来因为把一块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便在周日时把他打到昏厥,为此,阿缪沙还生了一场大病。

在这个家中,对阿缪沙还不错的,只有阿米缪沙的母亲、外祖母和茨冈。但是后来,他的母亲不堪忍受这样痛苦的生活,离开了这个家。而茨冈,被他背着的巨大的十字架压中,失血过多,从而离开了人世。

后来的某一天中,阿缪沙的母亲突然再次出现在J这个家,并且开始教阿缪沙认字读书,但是长期的痛苦的生活,使她变得无比暴躁,还漫不经心。

后来母亲为了幸福,决定再婚。但是,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丈夫经常打骂阿缪沙的母亲。最后,阿缪沙的母亲还是离了婚,阿米有啥又回到了外祖父家,可这时候的外祖父已经濒临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痛苦。

为了能够勉强活下去,他常常与同学一起放学去捡垃圾,并且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后来阿缪沙以优异的成绩,在三年级的时候,永远的离开了学校。

不久后,阿缪沙的母亲便去世,而阿缪沙安葬完母亲后,便独自在“人间”中艰苦生活。

篇五:写作品梗概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西游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段折腾,将他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作品曲咋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通过取经人和妖魔的斗争及神佛语与妖魔之间的关系,表现了人们群众战胜困难的乐观精神和封建时代的统治阶级统治的腐朽、程序的混乱。

其中大闹天宫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孙悟空因为玉帝给他了一个最小的官职而愤怒不己,于是,孙悟空就一个筋斗云回到花果山上,玉帝派李天王与哪吒住那孙悟空,但他们两个都无法打败孙悟空,就回去说给玉帝听,太白金星说不如给他一个有名无禄官职,但是孙悟空在蟠桃大会上捣乱,自己又逃回花果山来,玉帝派二郎神等人捉拿妖猴,太上老君准备把他练成仙丹,但孙悟空铜头铁臂,刀枪不入,反而练成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最后,孙悟空却被如来,用五指山压住。

这本书为什么让大家觉得好看?为什么那么的家喻户晓?因为他有生动的动作描写,炉火纯青的语言,才让故事生动起来。

篇六:写作品梗概

《狼王梦》梗概

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它叫紫岚。它的狼毛黑的发紫,腹部的毛却是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如紫色的雾岚。

紫岚的一生历经坎坷。先是它的伴侣黑桑死去,导致它和黑桑的夺取王位计划失败,而它自己也悲痛欲绝。之后紫岚在被猎狗追赶时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在暴雨中淹死。紫岚伤心极了,却又不得不迫于生存而吃掉淹死的孩子。四个崽子越长越大。其中被紫岚给予厚望的孩子黑仔,却因为紫岚的一次疏忽而被一只老鹰吃掉。紫兰只好把成为狼王的梦想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也不负众望,逐渐拥有了成为狼王的资质。一只名叫卡鲁鲁的公狼爱上了紫岚,而紫岚也有意要寻找一位配偶,却又因为要把自己的崽儿培养成狼王的梦想而耽搁了。之后蓝魂儿也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之下。无奈之下它只好把梦想托付在了双毛之。双毛却不如他的两个哥哥那般出色。双毛由于童年生活在不平等的母爱和哥哥们的欺负之下,变得胆小懦弱,对强者不敢有丝毫的反抗。而它又不像蓝魂儿一样有野心,因此紫岚对它伤透了脑筋,用尽办法也不能使它有丝毫的改变。最后,紫岚只好动用激将法,迫使双毛改变了性格,但也让自己断了腿,变的丑陋无比。双毛在与狼王斗争快要胜利时,老狼王忽然发出了一声长啸,使双毛恢复了以前懦弱的性格,被围观的狼群撕成碎片。

虽然还剩下一只媚媚,但由于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

紫岚想起了卡鲁鲁。但卡鲁鲁却极其嫌弃此时的紫岚,爱上了媚媚。在媚媚分娩之际,紫岚发现了之前吃掉黑仔的老鹰,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孙儿们能成为下一任狼王,便于老鹰同归于尽,解除了对自己孙儿的一个威胁。

篇七:写作品梗概

《手斧男孩》的主人公布莱恩是一个机智、坚强、勇敢的人,但是,他也是个不幸的孩子,从小父母便离异了。

一次,布莱恩乘坐飞机去探望爸爸。不料,飞员却因为心脏病意外死亡。布莱恩十分慌张,只得自己驾驶飞机,可是,他没有任何的驾驶经验。在呼救无果后,布莱恩只能看着飞机燃料耗尽,坠毁在加拿大森林的湖中。

现在的布莱恩孑然一身,只有一把手斧可以用。在加拿大森林生存的前几天,布莱恩找到了“覆盆子”,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在寻找“覆盆子”时,一只熊窜了出来,与布莱恩对峙。布莱恩害怕极了,慌不择路地逃跑了。如果不是熊吃饱了没兴趣管他,或许布莱恩真的会丧命吧。

在之后的日子里,布莱恩又造出了石屋及火堆,以便生存。谁知,一只豪猪闯了进来,还用毒刺扎伤了布莱恩。布莱恩不得不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把这些毒刺拔出来。

在回忆昨日的战斗中,布莱恩知道了如何用手斧生火。布莱恩不断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利用手斧造出来的一系列工具,捕到了“傻鸟”,吃到了鸟肉;也捕到了鱼,吃到了鱼肉。

然后呢,布莱恩造出来个木筏,前往坠落在湖中的飞机残骸拿取救生包。在湖上漂流时,布莱恩的手斧不慎掉入水中,为了捡回自己的手斧,布莱恩差点溺死在那寒冷刺骨的水中。

在湖面上漂了很久很久之后,他终于来到了飞机残骸处,并且还见到了当初那个飞行员的尸体,虽然把他吓坏了,但是他还是成功拿到了救生包,并发送了求救信号。

一架飞机接到了布莱恩的求救信号,前来救他。至此,布莱恩的五十四天森林生活便结束了。

篇八:写作品梗概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努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接受了许多挑战,坚持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么坚持,面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篇九:写作品梗概

《桥下一家人》梗概

从前,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他住在巴黎的大桥下,过着孤单却自在的生活,他不喜欢工作,更受不了孩子。不过深知他的吉普赛女人米勒却说,他讨厌孩子只是因为害怕一颗善良的心被机灵的小家伙们偷走。

临近圣诞节,当阿曼德回到惯常居住的桥下,他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霸占。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可当他得知孩子们无家可归,妈妈为了不让慈善机构把他们一家拆散,不得不让孩子们临时躲避在这里时,阿曼德心软了,他准备自己离开,却被孩子们挽留了下来。

他带着孩子们在巴黎城拜访了“圣诞老人”,在街头唱歌乞讨,还用乞讨所得的钱为孩子们买了煎饼和板栗。但孩子们的妈妈却很不高兴!虽然只能靠着微薄的收入生活,但她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像流浪儿那样乞讨生活。阿曼德于是负气地离开了这个临时的家。

当阿曼德得知孩子们将要被送去慈善机构,而他们的妈妈还要被送进监狱时,便让他们收拾好行李,将他们带到了吉卜赛人的营地,让他们逃过一劫。他们还去参加了圣诞晚会,做弥撒,唱颂歌,看表演……哦,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可好景不长,警察找上门来,吉卜赛人连夜逃走,他们又无家可归了。

就在此时,他想到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自己从反感孩子到喜欢上他们,而孩子们也把他当作了亲爷爷。阿曼德的内心被这种浓浓的、家的感觉温暖了。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真正的家,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阿曼德出去找工作。成功找到胜任的工作后,他高兴得很,轻快地走着,仰着头,就连胡子都向前翘起。他不再是个流浪汉了,而是巴黎一个有工作的人,一个有家庭的人!

他们一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篇十:写作品梗概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孩的可爱,单纯的心灵恳求老鼠留下,因为书中饱含着纯真美好的情感,所以这本书一代一代流传。

篇十一:写作品梗概

《地下121天》梗概

史雷克是个小男孩,不管有理没理,谁都能欺负他,还好他每次都有办法能逃脱——每次他都会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躲进地铁站的隐蔽角落里。

史雷克生活的日常都非常不幸。他每天早上都会被自己的阿姨一巴掌给打醒,之后到冰箱前随便找点吃的,就当是吃了早饭了;学校里没有人愿意跟史雷克做伙伴,连班上的人都要拿他取乐;他唯一的朋友是智力有些问题的乔瑟夫,可暑假里,一辆卡车撞上了乔瑟夫,史雷克成从此再也没有伙伴了。

有一次史雷克捡到了一件毛衣,他穿着那件毛衣去上学,结果班上的人把他的毛衣扒了下来,拿着毛衣来逗他玩。大家都追着他,他没有办法,只得逃进地铁站。整个下午他都在坐地铁。史雷克出了地铁后,直接穿过地铁站,一跃而下跑进了隧道里,但列车快要开过来了,史雷克惊慌地在墙上摸索着,摸到了一个洞,便赶紧爬进洞里,他发现洞的空间很大,甚至可以称呼为地铁里的一个房间,于是他便在那里睡了一觉。

第二天,史雷克醒来后,慢慢地走出洞中,绕回了地铁站,在地铁站里的一个咖啡店中找到了早餐,又到地铁站的座位去捡了几份报纸拿来卖。他的报纸卖得很顺利,得到钱后,他买了一些吃的,又回到了他的洞中。之后的每一天他也依然如此,到同一个地方捡到报纸,然后卖出去,然后拿着钱去咖啡店买了一份午餐。

他的生活这样持续着,直到咖啡店老板发现他每天都会在这里吃中午饭,便找到他,给了他一份工作,让他每天扫地,得到的报酬则是一顿丰富的午餐与晚餐。

这样的生活又持续了很久。在这中间,一只小老鼠光临了他的“房间”,史雷克照顾着这只小老鼠,每天把自己的早餐分给他。

很久以后的一天,史雷克在乘地铁时,听到广播说地铁内有事故发生,让乘客们改成其他路线。旁边的一个站务员解释说隧道有几破洞,大得能把列车开过去了。史雷克很担心,想着是不是他们发现了自己的“房间”了?

不久,史雷克得知市政府准备修理整个隧道。他在洞穴中想了很久的办法。那天,饥寒交迫的史雷克终于想出了办法,他拖着疲惫的身子爬出洞穴,进入隧道,高举着一张纸牌,上面写着“停”。看到路过的列车停下后,他瘫倒在铁轨上。驾驶列车的列车长,看到史雷克倒在铁轨上,连忙上前去把他抱了起来,送到了医院。

史雷克在医院醒来后,换回自己的衣服,回想着之前在地铁隧道的“房间”,以及在洞里生活时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醒悟到自己应该向上了。

终于,大病初愈的史雷克走出了地铁站,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

篇十二:写作品梗概

《简·爱》故事梗概

鲁欣妍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讨厌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童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这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终于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现在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知道事情真相的简爱伤心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己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起,后来,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知道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己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后来,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永远,永远……

篇十三:写作品梗概

恐龙生活在距今大约两亿一千万年前。在时间的长河里,留给我们的是一段神秘历史。今天我们所知道的有关恐龙的一切,都是由发掘出的恐龙化石得来的。

恐龙的分类有几种方法,根据他们的骨骼化石的形状,可以分为鸟类龙类和蜥龙类。还可以根据他们的牙齿化石,分为食肉类龙和食草类龙。恐龙的体型差异也是很大的。有的个子超级高大,有几头大象那么大,有的却跟现在的鸡差不多大。他们有的生活在水里,有的生活在陆上,有的长着巨大的翅膀翱翔在空中。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体型最大的恐龙是震龙。它的身高有十八米,身长达到三十九米到五十二米。体重更是达到一百三十多吨。如此的庞然大物在原野上行走,它那硕的巨脚每一次踩到地面都会使大地发生颤抖,就像地震一样。所以被命名“震龙”。还有大家非常熟悉的霸王龙、三角龙、翼龙、雷龙、剑龙等等。在我国发现的恐龙你们知道有哪些么?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他们的名字:黄河巨龙、顾氏小道龙、中华龙鸟、太白华阳龙、巨型山东龙、马门溪龙、棘鼻青岛龙、黑龙江满洲龙等等。大家有机会可以到常州恐龙园去参观一下,去亲身感受一下站在巨大恐龙脚下的超级震撼的感觉。

恐龙在地球上统治了很长的时间,直到6500万年前突然灭绝了。对于恐龙灭绝的原因现在普遍被认可的是两种学说。一种是,“小天体撞击说”。大约6500万年前的一次陨星撞击地球导致的大火和地球气候的巨大变化,最终使得恐龙在地球上灭绝。另一种是“火山爆发说”。即火山群爆发,岩浆喷出,使得大批恐龙葬身火海。由于火山灰的影响地球气温急剧下降,严寒气候使得恐龙最终灭绝。至于恐龙灭绝的真正原因至今还没有找到真正答案。答案的解答还需要我们去继续探索!

我喜欢看一些关于恐龙的书籍,我喜欢去参观恐龙化石,我更喜欢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无尽的知识。

篇十四:写作品梗概

《动物庄园》梗概

许钰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曼纳庄园的主人琼斯离开窝棚,回到房间。就在同一时间,庄园里的动物们却在窝棚里开会。动物中的领头猪麦哲在向其他动物诉说人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总有一天人将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那将是我们幸福之时。

过了几天后,领头猪,麦哲死了。在他死后不久动物们迎来了第一次造反,他们把琼斯一家赶出了庄园,并以从拼音书中学来的拼音给庄园重新命名,“动物庄园”很快就在小镇传开了。

附近的庄园都知晓了,这个以动物为统领者的庄园,而庄园里的动物则开始制定计划,在动物中,他们都听猪的,动物们认为猪是最聪明的,在猪中有两位最为杰出,分别是斯诺鲍和拿破仑。

但是他们两个可谓是天生的死对头,总是互相作对,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在某一方面达成了共识,在两头猪的带领下,动物们把前来想夺回庄园的琼斯再一次赶出了庄园。但是动物们也惨伤无数,他们给这次战斗中死亡的动物立了墓。

战斗过去不久,拿破仑和斯诺鲍又争吵了起来斯诺鲍觉得庄园应该建风车,这样利用科技减轻了动物们的重担,而拿破仑却说要注重农物种植,没时间建造风车,他们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支持者,但是因为一个突发事件的发生,斯诺鲍被迫离开的庄园,再无音讯。

庄园由拿破仑掌控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决心不跟人类交流,结果却请了人类作为庄园的担保,从外引进粮食,而且拿破仑决定要建风车了,这让动物们都很惊讶。

这时拿破仑的跟班斯奎拉说,之前是因为斯诺鲍抄袭了拿破仑,所以拿破仑才反对风车行动的,总之就是一堆贬低斯诺鲍,抬高拿破仑的话。

动物们欣然接受了,尽管还是有些可疑,他们也开始建风车,但不巧的是夜晚的暴风雨,把动物们的心血全破坏了,拿破仑把这事推到了斯诺鲍身上,其他动物们都半信半疑,而在风车事件后,动物开始重建风车,而斯诺鲍的传言愈演愈烈,动物庄园也悄然改变。

最相信拿破仑的动物,鲍克瑟,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老了,干不动活了,要知道他曾经可是动物庄园里最勤快的动物,可是这样的他却病了。可怜的鲍克瑟,它被拿破仑卖到了屠马场,换来了一大笔钱,给猪买酒喝。在此之后,拿破仑的行径越来越像人类,猪,开始锻炼用后腿走路,他们甚至还请来了别的庄园的庄主,来参加宴席。

拿破仑还在宴席上宣布,动物庄园正式改回名为曼纳庄园。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动物们已经分不清到底谁是人,谁是猪了。

篇十五:写作品梗概

《老人与海》梗概

吴皓

在墨西哥湾上,有一位老人叫桑提亚哥,他在这84天以来竟一无所获。曼诺林,他是一个小男孩,他一直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老人能有所收获,也经常和老人一起去捕鱼。虽然老人在多次出海都没捕到鱼,但老人依然没有放弃,开始了第85次出海打渔。

老人在船上等了很久,他看到了海底的许多生物,但就是不见鱼儿上钩,老人很失望,过了一会儿绳子动了动,一条大鱼上钩了,老人和鱼开始比拼着耐心。他们开始做最后的决斗,大鱼拼死反抗,和老人做着斗争,最后老人靠着自己的力气和毅力,制服了这条大鱼。在回去的路上,老人很不幸碰到了鲨鱼,鲨鱼闻着大鱼的血腥味游到了这儿,老人拿好鱼叉,准备跟鲨鱼战斗,老人知道只要命中鲨鱼的脑子就可以杀死它,他万幸的杀死这条鲨鱼。正准备再起航时,从四周游来两只鲨鱼,包围起老人,一口一口的把老人捕到的大鱼吃掉,老人不愧是捕了几十年鱼的老渔夫,用他的智慧和鲨鱼们做战斗,顽强不屈,一刀一刀砍着吃它鱼的鲨鱼。把鲨鱼赶走了,老人的手也受了伤,不巧的是还来了一只饥饿的鲨鱼,老人还是刚才的办法先让他吃,然后找个好时机再把桨上绑的刀子扎进他的脑袋,鲨鱼游走了。老人的唯一武器也没了,他很无奈,两把武器都断了,他开始宽慰起自己,还剩下一根短木棒和一个船把子和两只桨。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又有两只鲨鱼来了,在他们吃鱼肉时,他举着木棍狠狠打,它们被打疼了,逃走了,老人依然很谨慎。到了半夜,突然游来一群鲨鱼,老人拿着他唯一的武器击打着鲨鱼,大鱼没了,只剩下一些骨头,但在深夜里依旧有鲨鱼来袭击大鱼的残骸。

老人平安的回到了小港湾,他很累,回到家直接睡了,在第二天上午,大家围着鱼的残骸议论,都说这是条大鱼,老人很遗憾,没有带完整的鱼回来,在老人回来的那一天起,男孩就一直守护在老人旁边照顾着他,还要让老人身体好了再教他捕鱼本领,还要和他一起去打鱼。虽然老人这次还是空手而归,但他已经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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